蓝天保卫战向纵深推进 45号无缝钢管等多个行业将受影响
最近,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将大气治理从行业、污染源及区域三个方面拓展,标志着大气治理第二阶段正式开启。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设定延续了“大气十条”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降低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计划》要求,到2020年,SO2、NOx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下降25%以上;北京要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中,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是治理重点,必将对环保、钢铁、建材、石化等多个行业产生长期的影响。
蓝天保卫战向纵深推进
我国产业结构偏重,重化产业围城现象突出,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挤占发展空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十分突出。为此,自2013年9月“大气十条”正式发布以来,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投入达633亿元,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基本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完成,大气治理第一阶段告捷。但是,我国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仍然任重道远。
2018年6月13日,国务院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较“大气十条”的五年考核时限缩短了2年,增强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措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表明蓝天保卫战正在向纵深推进。根据《计划》,大气治理一是从电力拓展到非电,确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制度重要性,通过市场化机制调动企业治污,包括差别化电价、差别化错峰生产、差别化税收等;二是从固定源拓展到无组织排放较多的移动源,包括运输结构调整、淘汰老旧车辆、油品提升等;三是从京津冀拓展到汾渭平原,目前正在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并持续到2019年4月,重点督查“散乱污”、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扬尘管理等问题,执法督察持续强化,利于市场兑现。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计划》,大气治理制度设计与业绩挂钩,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一是差别化电价:初期对完成的企业予以适当电价政策支持;逾期未完成的可加价不高于0.1元/千瓦时。二是错峰生产:达到超低排放的,不予限产或少限产;不达标的加大调控力度。三是税收:排放浓度低于标准的50%,环保税减税50%;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减免绿色货运增值税。
有利于削弱钢铁行业供给弹性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认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更注重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就 45号无缝钢管行业而言,蓝天保卫战有利于削弱行业供给弹性,支撑钢价高位维稳,基于环保好坏的差别化限产政策,将促使过往受限产影响但环保领先钢铁企业获得更大边际改善。2017年,我国已完成对火电、造纸、玻璃、水泥、农药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2018年将核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之外的石化、钢铁、陶瓷,以及镍钴锡锑等稀有金属冶炼等。《计划》强调,完善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排污许可证将在固定污染源管理发挥巨大作用。2018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事实上,2018年4月底以来,河北、河南 45号无缝钢管超低排放地方标准相继开始征求意见,标准均与电力行业对标,表明我国 45号无缝钢管行业已接棒电力行业,进入超低排放改造阶段。《计划》提出,我国将削弱钢铁行业供给弹性,2020年河北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支撑钢价高位维稳,一方面受环保影响较小的南方钢企获益明显,另一方面基于差别化限产政策,北方过往受限产影响但环保领先的钢企将获得更大边际改善。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其中,河北省钢铁产能2020年控制在2亿吨以内,而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同时,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
建材行业产能发挥或进一步受制
当前,我国淘汰落后产能的经济转型,正在倒逼建材行业进行深度洗牌。随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布,我国建材行业产能发挥或进一步受制,资源优势望推动市场进一步集中,特别是建材资源价值、龙头优势将得以体现。其中,水泥产能或进一步受制,资源优势将显现。
一是《计划》列出的环保辐射范围较此前“2+26”城市有所扩大,环保约束力度升级。与此前出台的“2+26”错峰停产城市相比,此次蓝天保卫战划定重点区域覆盖面更广,如长三角等部分华东市场也首次被覆盖,对水泥有一定影响。
二是《计划》提出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业资源价值得到体现。目前,我国石灰石矿山分布不均匀,且更多被大企业占据,在政策管制趋严情况下,行业面临新一轮洗牌,具备资源禀赋的大企业话语权和定价力得到提升;同时矿山资源供应紧缺进一步强化熟料资源属性,进而对水泥价格形成支撑,在这一过程中,自采比例高的龙头企业受益。
三是《计划》提出更严格的差别电价策略。不同产线结构的工艺水平不一,落后小产线能耗水平更高,《计划》提出“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将会带来落后企业的成本增加,工艺水平更先进的大企业比较优势更为突出。
四是《计划》提出“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石膏板、玻璃行业受一定影响。就石膏板而言,推广清洁能源利好工艺水平更先进、综合成本更低的龙头,北新建材受益;就玻璃企业而言,目前玻璃企业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比例并不高,若“煤改气”执行,或小幅抬升企业的生产成本。
炼油厂尤其是地炼成本有所提升
石化行业作为污染较重的一个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即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中位油价下中枢持续上移,利好中游炼化板块及化纤产业链。根据《计划》,移动源污染治理势在必行,油品提标、机动车排放提标持续推进,油品提标2019年先行,中位油价下中枢持续上移。其中,对车用汽柴油而言,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车用汽柴油实施国五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2+26”城市已全部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汽油为ⅥA),2023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ⅥB标准的车用汽油。
对炼油厂而言,国六标准的升级需要对汽油加氢和柴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和升级,并且需要增加烷基化等装置。根据调研显示,针对1000万吨炼油厂,从国五标准升级到国六标准,总投资约为4亿~5亿元,对炼油厂尤其是地炼的成本有一定提升;并且改造还需要一定时间(1~1.5年)。
而对于国内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民营大炼化项目而言,其设计的油品质量就符合国六标准,随着2018年底及2019年初项目的先后投产,其产品完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而没有完成升级的炼油厂将会受到较大的冲击和影响,其市场份额将会部分被民营大炼化取代,所以利好民营大炼化成品油的销售。
煤炭消费占比将继续降低
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清洁化利用水平仍偏低,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计划》要求,一是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
二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要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三是电力用煤占煤炭的消费比例提升至55%以上,针对该指标,国家统计局将电力和热力合并统计,2015年占比为60.4%,在55%以上,呈下降趋势,需要止跌;而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计,2016年全国发电量3.95万亿千瓦时,单位煤耗为312.1克/千瓦时,算得煤耗为12.3亿吨,占总煤耗比例为45.6%,同比提升0.66pct,较55%的目标距离较大。但是,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因而不能就此数据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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